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發布關于同意在鄂爾多斯等27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同意在鄂爾多斯市、揚州市、鎮江市、泰州市、金華市、舟山市、馬鞍山市、宣城市、景德鎮市、上饒市、淄博市、日照市、襄陽市、韶關市、汕尾市、河源市、陽江市、清遠市、潮州市、揭陽市、云浮市、南充市、眉山市、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寶雞市、喀什地區、阿拉山口市等27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名稱分別為中國(城市或地區名)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具體實施方案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分別負責印發。
按照鼓勵創新原則,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協調配合,著力在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方式相關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探索創新,研究出臺更多支持舉措,為綜合試驗區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更好地促進和規范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壯大。要進一步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統計體系,實行對綜合試驗區內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貨物按規定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等支持政策,企業可以選擇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對經所在地海關確認符合監管要求的綜合試驗區所在城市(地區)自動適用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試點政策,支持企業共建共享海外倉。商務部要牽頭做好統籌協調、跟蹤分析和指導服務,建立健全評估和退出機制,定期開展評估,促進優勝劣汰,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總結推廣試點經驗,重大問題和情況及時報告國務院。
來源:中國政府網